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2字号:T | T

各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合作〔2012〕316号)精神,为保证2015-2016年度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做好该项目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奖学金项目分为以下几个类别:省长特别奖学金项目、省友城国际联络员来闽留学项目、省友城国际联络员留学研修生项目、福建-英国文化协会奖学金项目、各高校自主招收外国留学生项目。属于省长特别奖学金项目、省友城国际联络员来闽留学项目、省友城国际联络员留学研修生项目、福建-英国文化协会奖学金项目推荐的学生,根据申请意向,由我厅协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培养工作。属于各高校自主招收外国留学生项目,由各高校自主推荐,录取后在本校培养。

  二、申请时间

  各高校需在2015年6月20日前将所有推荐申请材料报至我厅对外合作处。

  三、申请材料

  所有材料请用中文或英文提交,推荐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批准与否均不予退还。

  (一)学校的推荐申请报告,含推荐名单。

  (二)《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UJIAN GOVERNMENT SCHOLARSHIP)》。(附件1)

  (三)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四)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者(含6个月)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

  (五)攻读学位或从事研修申请者应提供学习计划(不少于400字)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六)申请学习音乐、美术等艺术专业者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本人的有关作品。

  (七)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相关法律文件。

  (八)已获得省政府外国学生奖学金者,再次申报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在校期间成绩单。

  四、评定评估

  我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奖学金项目专家组评定选拔;奖学金项目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的方式,并将合格学生名单及奖学金额度通知至推荐学校。

  五、监督管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获得奖学金资格的外国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保险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根据各校情况,如有结余,可用于资助学生部分生活费用。

  各校要对奖学金各学校要对奖学金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定,奖学金生在学习期间因有违犯中国法律、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以及不符合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附件: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UJIAN GOVERNMENT SCHOLARSHIP)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