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婚育收养
教育就学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
住房保障
交通出行
公用事业
证件办理
招商引资
企业开办
资质认定
经营纳税
首页
>
公共服务平台
>
劳动就业
>
就业安置
>
公务员招考
>
政策法规
省征兵办关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5-03-24
字号:
T
|
T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中的“士官”,是指服满
2
年义务兵兵役后转改的士官,不包括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大学生退役士兵;说明
分享到:
推荐给朋友
【收藏】
【打印】
【关闭】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主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闽ICP备15003084号 版权所有:
©
Fujian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