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相继举办全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实务培训、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5-12-17字号:T | T
  

1146日,我省在沙县举行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实务培训。培训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熟悉相关协商程序和法规要求,提高企业经营者、企业方协商代表的业务能力。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不仅有被确认为2014年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企业、乡镇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人力资源(企业方协商代表)部门负责人,也有工业园区、乡镇和街道从事企业劳动关系工作的负责人,还有全省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工作的业务骨干,共计125人。参加授课的有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及省企联领导。培训内容主要有学习贯彻《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解读、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基础知识、加强基层企业代表组织建设等。

  为进一步提高省各有关部门开展所管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业务水平,推动我省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继对地方改革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有关人员进行改革业务培训之后,1120日,我省再次举办培训班,专门就省有关部门如何组织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以及有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士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培训,全面介绍改革的重要意义、基本情况、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工作,详细解答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并印发了部门需报送材料的参考模板,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28个省有关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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