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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福建公安出入境微信平台与福建公安出入境证件相片检测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4字号:T | T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处、大队,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为认真落实副省长、公安厅长王惠敏关于推进网络民生警务和提供出入境证件相片免费检测服务的指示精神,健全网上服务渠道,我局组织研发了“福建公安出入境微信服务平台”与“福建公安出入境证件相片检测暨‘e检测’平台”(以下简称“两个平台”)。“两个平台”将于2月4日正式向社会开放,为公众提供服务。

  微信平台向公众提供“业务办理、资讯服务、咨询建议”三大类的便民服务,实现往来港澳签注申请、办证进度查询、港澳定居分数查询、公民身份核查进度查询、预约办证、出入境资讯、投诉建议等功能,为申请人提供“掌上资讯、手机窗口、便民快捷”的网上服务。“e检测”平台替换原有的“翼拍照”,向公众提供免费的出入境证件相片互联网检测服务,检测合格的相片导入出入境系统数据库,申请人凭通知短信和身份证件即可让窗口民警调用合格的相片,用于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

  为加强“两个平台”的应用推广,请各地配合做好落地应用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的

  推出“两个平台”是我局提高出入境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对缓解窗口压力、解放窗口警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两个平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顺应信息化社会发展趋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宣传推广“两个平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做到指尖一点就能办好事、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让群众满意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最终目标。

  二、落实责任、主动对接

  福建公安出入境微信服务平台是我公安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的拓展,两者办事项目与内容基本一致,但是微信平台比网上平台更为便利,动动“指尖”就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查询出入境资讯、办理出入境业务。申请人通过微信关注“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公众号,即可进入我局微信平台。

  “e检测”平台入口在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http://crj.fjgat.gov.cn:9080)网站主页内。申请人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要求,自行通过各种方式拍摄数字相片,登录“e检测”平台,输入身份证号,上传数字相片至检测平台,由我局网络中心的专职人员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相片导入到出入境系统数据库,并发送短信告知检测成功,申请人凭短信、身份证件和申请材料前往出入境窗口,窗口民警输入申请人身份证号,系统即可自动调取检测合格的相片,用于办理各种出入境证件;检测不合格的,平台将发送短信告知不合格的原因,申请人需重新提交数字相片进行检测。

  1.各地要认真落实出入境办证服务的承诺,对群众在网上服务大厅和微信平台办理的赴港澳再次签注申请,选择窗口取证的,出入境部门应在法定时限内(再次签注6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签发并制作签注,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误制证。

  2.全省所有出入境窗口应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在受理大厅放置互联网电脑,方便申请人自主使用“e检测”平台上传数字相片。受理量大的窗口应安排专人辅导申请人,解答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e检测”平台启用后,各地要注意当地群众、媒体反应,引导舆情正面宣传。同时,要加强公安机关的监督职能,防止相馆搭“顺风车”,利用平台牟利。

  三、加强宣传,强力推动

  各地要通过各种方式,首先让民警、职工掌握“两个平台”的使用方法,进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向亲朋好友、广大申请人宣传讲解,引导更多的群众通过“两个平台”办理出入境业务。

  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广播电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两个平台”的各项便民好处。通过在受理大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页、安放互联网电脑等方式,在第一现场对申请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各地接到通知,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领导报告,争取支持,将“两个平台”应用落到实处,努力让群众感到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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