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咨协会“关于印发《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跟踪关注中咨协会有关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
附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印发《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咨协培【2015】16号
福建省工程咨询协会
201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