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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

发布时间:2010-10-15字号:T | T

  注册环保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 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考试依据文件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56号)。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 , 该委员会负责拟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 , 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题库 , 组织评阅卷工作 , 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环保专业工程 ( 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物理污染防治、污染现场修复等工程 ) 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从200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分2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第一天       上午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下午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第二天       上午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 , 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与环境等专业)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 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三)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四)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 , 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设计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

  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五、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本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详见当年的报考简章。

  六、成绩管理

  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七、合格证书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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