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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注册服务须知

国土厅 发布时间:2010-09-07字号:T | T

 

审批事项:

土地估价师注册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土地估价师注册办法、国土资发[2002]237号、闽国土资综[2007]85

申请条件:

上报材料

1、估价师注册(变更)申请表;2、《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3、身份证;4、所在机构聘用申请人的劳动合同;5、人事档案管理证明;6、社会保险缴纳凭证;7、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流程:

1、估价师注册由土地评估机构将注册申请人申请材料报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2、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将符合注册条件的报送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汇总。3、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将注册土地估价师名单报国土资源部后向社会公布。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联系方式:

0591-87660137

联系人: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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