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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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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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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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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规定》(国人部发[2004]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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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别和 申请人范围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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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申请首次登记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登记申请表》; (四)从事投资建设管理工作经历的说明; (五)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者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对上述(三)、(四)项材料的审核意见。 申请再登记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登记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三)从事投资建设管理工作经历的变更情况,以及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者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 (四)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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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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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图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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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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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2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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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说明 |
以每年的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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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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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省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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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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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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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87063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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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锦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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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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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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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暂不提供表格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