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平台 > 证件办理 > 工程建设类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通知公告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补报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6字号:T | T
各有关单位: 
    经与住建部相关部门沟通,我省将重新开放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系统,补办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请执业印章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办理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详见附件),于2016年1月11日至1月26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5-6号窗口。申报程序及材料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闽建注册函〔2015〕130号)(相关链接
)的规定执行。请相关单位务必抓紧时间补报,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补报。 
    联系电话:0591-87617396 
    传真号码:0591-8766792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