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民个人变更民族成分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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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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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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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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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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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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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族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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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民族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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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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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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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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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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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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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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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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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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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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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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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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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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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人事部门 或居住地 街道办事 处、镇人民 政府意见 |
经调查核实, 同志报送的申请材料属实,同意上报区民族工作部门审核。 主管领导: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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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族 工作部门 初审意见 |
经审查, 同志报送的申请材料属实,符合《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同意上报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核。 主管领导: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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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 工作部 门审核 意见 |
经审核, 同志报送的申请材料符合《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 规定》,同意 同志由汉族变更为 族。 主管领导: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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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商定并签名,满18周岁由本人决定并签名; 3、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后,转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报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后办理变更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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