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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申报
| 事项名称: | 福建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申报 |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 法定依据: |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外〔2011〕316号)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收费 |
| 申报条件: | 1.国际科技合作的方向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相一致;在前沿技术和基础科学领域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承担并完成过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具有与国外开展高水平合作研发的条件、能力、人才和经验,同时对本领域或本行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 3.具有国际科技合作的良好基础和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并积极在现有合作基础上不断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深化合作内涵,已签订一项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协议; 4.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队伍、资金来源、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5.已取得显著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效,合作成果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人才引进成效明显。 |
| 申报材料: |
1、福建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一式3份 2、福建省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合作实施方案 一式3份 |
| 办理流程: |
1、发布通知;2、受理申报材料;3、组织审核完善(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4、上报推荐材料。 |
| 法定期限: | |
| 办理机关: | 福建省科技厅 |
| 责任部门: | 对外合作处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1511室 |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
| 联系电话: | 0591-87866133 |
| 监督电话: | 0591-87882538(厅监察室) |
| 受理形式: | 邮递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