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

事项名称: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
事项编码: 350000050- CF-004
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种类:
法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
办理流程:
裁量规则:
法定期限: 30工作日
办理机关: 省民族宗教厅
责任部门:
联系电话: 0591- 8766 8730
监督电话: 0591- 8766 8750